资产管理部
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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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OA预约验收和新增资产集中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0      浏览次数:46

各部门

在预约验收和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时应注意的几点事项:

一、在提交验收申请时请参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选择使用正确的验收单,金额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固定资产的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需使用《仪器设备验收单》,其他耗材类物资等需使用《物资耗材验收单》;

二、验收结果简要说明一栏请填写验收意见,意见内容涵盖:(是否安装调试、培训、正常使用、数量、规格、型号、实物与申购清单是否一致等,初验是否合格)不填写验收意见的不予验收退回;

三、按照OA系统验收单下面备注说明验收单上面未按规定上传材料或不完整的不予验收退

四、新增固定资产四联单和条码标签打印统一在周二和周四集中办理

五、预约验收时间规定在每周三和周五进行现场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