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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节假期间仪器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9      浏览次数:76

各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到来,按照《关于做好清明、“五一”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教办安全[2021]1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节假期间各单位仪器设备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对节假期间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假期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排查,检查教室、办公室、会议室、机房等室内的多媒体设备、计算机设备、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设施是否断电,安全检查后,锁好门窗。

二、各院(系、部)排查实验仪器设备、特种设备、冰箱是否残留液体、化学试剂,是否进行了清洁维护,防止腐蚀等现象;排查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实验室消防配套设施是否完善;安全检查后,将仪器设备断水断电,锁好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