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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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汛期做好仪器设备风险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8      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河南省2022年防汛应急工作方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学校2022年汛期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要坚持“安全至上、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保障汛期仪器设备的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加强管理

各单位务必要提高防范意识,把仪器设备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汛期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

三、风险排查

各单位要对仪器设备及其存放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一)用电安全。要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操作规范,停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关闭电源,拔下插头;当有强雷电发生时,应避免使用仪器设备,并断开电源及信号线路,防止因雷电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二)防倒灌及漏水。及时排查顶层、地上一层及地下空间的仪器设备存放环境,防止室内进水。排查房顶漏水、门窗渗水隐患,确保实验室上不漏水、渗水,下不积水、渍水。

(三)防潮、防霉。务必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干燥的环境;停用的仪器设备要根据使用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潮、防霉措施。

(四)仪器设备放置高位并加盖防雨布。可移动仪器设备严禁直接放置在地面上,需移动至边台或高位,并加盖防雨布。

(五)气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安全。排查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相关院系做好已送检特种设备返回后的安置存放。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排查出的仪器设备安全隐患分类梳理,及时向相关单位进行报备。

(二)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统计所需防雨布,填写“2022年汛前防雨布申请表”,于6月10日之前交至资产管理部(行政楼三楼)。

联系人:王斌 18539212170。

 

 

资产管理部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