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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问题资产清查专项整改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5      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学校资产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使用效率,根据董事会和学校要求,以及本年度资产清查结果,特开展问题资产专项整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彻底落实问题资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问题资产专项整改工作专班,全面统筹、指导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落实整改问题等各项工作。

 长:李  庚  李  琼

副组长:秦国亮  杨国平  马  帅  石永立  马  波  王延生  薛  宏   

       顾  欢  白国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兼任,负责专项整改工作的具体实施。

专项整改专班成员:

马素娟  文  军  计  剑  韩  丽  杨晓林  王德胜  石晓卫  端木庆一 

 巍  卢龙斗  孙爱梅  孙  浩  李立超  吕  勇  华玉民  吉根伟 

 新  宋静敏  路成吉 

二、整改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三、整改单位

教育技术中心  外国语学院  图书馆  工会办公室  基建部  总务部  临床教学部  临床学院  院长办公室  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  教务部(含教学基地)  党委保卫部  党委宣传部  体育部  精诚书院  生物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光明眼科学院

 四、整改范围和清单

各相关单位盘亏、闲置资产和不在职人员无交接资产(见附件)。

五、整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改工作,迅速布置实施。

(二)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各单位对照清单(见附件)逐个盘点梳理落实,对整改中出现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形成报告,拿出部门处理意见,上院务会决议,彻底落实到位。

(三)强化统筹,严肃问责。

加强统筹和协调,确保专项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整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各相关单位将指定联系人员及整改材料及时递交资产管理部办公室。